森林以針葉林為主,占地115.3萬公頃,覆蓋率56.1%;針葉落葉林次之,占地81.8萬公頃,覆蓋率39.8%;闊葉落葉林占8.38萬公頃,覆蓋率4.1 %。立陶宛生長的木材主要包括:歐洲赤松、挪威云杉、樺木、黑榿木、灰榿木、白楊和橡樹等。
立人均森林總蓄積量上升較快,已經達到5.01億立方米,人均面積0.67公頃。2012年,管理部門按照森林的功能將整體森林分為四大類,分別為:
嚴格的自然保護區:面積2.63萬公頃,占比1.2%;
生態保護兼顧旅游休閑區:面積 26.68萬公頃,占比12.3%;
保護類森林區:面積33.12萬公頃,占比15.2%;
商用林區:面積154.86萬公頃,占比71.3 %。
立陶宛政府非常重視森林和林地的管理和利用,對寶貴的森林資源和自然野生動物采取積極的保護措施。通過對生物物種多樣性和遺傳變異、以及瀕臨滅絕的植物和動物物種等的積極呵護,立陶宛保持并建立起了良好的森林生態環境。
l993年,立陶宛政府專門工作組編制了新的森林法草案,經過兩輪修改后,議會1994年批準通過。森林法規定,立陶宛繼續執行森林土地國有制,林地不得出租或轉為其他土地利用類型,各林業管理部門必須依法而行。自然保護法的編制也把保護自然和維持生物多樣性結合起來,另外還編制了新的狩獵法。